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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红松果林价格认定操作规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11/21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吉林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 物价局认证中心

      近日,吉林省物价局出台了《吉林省红松果林价格认定操作规则(试行)》(吉省价认〔2018〕67号,以下简称《操作规则》),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操作规则》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规范吉林省红松果林价格认定工作,统一吉林省红松果林价格认定方法和标准,保证价格认定结论客观公正,保障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认定规定》、《吉林省价格认定操作规范(2017年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吉林省红松果林价格认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操作规则》的出台对新形势下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更好地服务价格机制改革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操作规则》的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认定机构,根据权限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红松果林的价格认定。

3. 《操作规则》对吉林省红松果林价格认定工作有哪些规定?

      (1)红松果林价格认定涉及到的红松果林内涵、类型认定、保存密度、生长状况分级等技术指标,可根据需要,要求价格认定提出机关出具相关报告或书面证明。

      (2)价格认定人员实地(实物)查验、勘验时,应对价格认定协助书中载明的红松果林状况进行核实,必要时可请相关专家参加,核实结果与价格认定协助书内容不符或有其他事项需要明确的,应及时告知价格认定提出机关,并要求其书面明确。价格认定提出机关不能按规定或约定时间明确的,可中止价格认定。

4. 《操作规则》对吉林省红松果林价格认定方法有哪些规定?

      红松果林价格认定可采用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和专家咨询法等方法。价格认定人员应根据价格认定的具体情况及取得的相关资料等,选择一种最适宜的方法进行价格认定,也可以一种方法为主,其他方法为辅,通过科学分析,综合确定价格认定结论。

5.《操作规则》对涉行政征收、征用红松果林价格认定程序有哪些规定?

      (1)确定红松果林的面积、权属、林龄。红松果林的面积、权属、林龄应依据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林权证、具有法律效力的承包合同及其他合法证明确认。

      (2)根据林地面积确定红松果林株数:

      (3)按红松果林不同立地、不同生长阶段应达到的生长量指标,分为I、II、III级。

      (4)按生长量、分级和林龄确定红松果林单株结实量。

6.《操作规则》对涉行政征收、征用红松果林价格认定规定了哪些方法?

     (1)涉行政征收、征用红松果林价格认定中木材、苗木、林地等,按相应的价格认定操作规则进行价格认定。

    (2)涉行政征收、征用红松果林价格认定各地方政府有补偿标准的以地方政府标准为准。

    (3)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50年是理论生产周期);补偿年限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地人民政府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价格认定时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7.《操作规则》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本《操作规则》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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